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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音
注音: ㄨ ㄏㄜˊ ㄓ ㄓㄨㄥˋ
漢語拼音: wū hé zhī zhòng -
解釋
成語典
像烏鴉般聚在一起的一群人。比喻暫時湊合,無組織、無紀律的一群人。語出《管子》逸文。△「一盤散沙」國語辭典 修訂本
比喻暫時湊合,無組織、無紀律的一群人。《梁書.卷三九.羊侃傳》:「景進不得前,退失巢窟,烏合之眾,自然瓦解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三回:「這綠營的兵固然沒用,然而出來彈壓這般童生。與一班烏合之眾,尚覺綽綽有餘。」也作「烏合之卒」。國語辭典 簡編本
烏合,倉促集合,似烏之聚合。比喻暫時湊合,無組織、紀律的一群人。例這一幫烏合之眾,成不了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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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故
說明: 管子(?∼西元前644),名夷吾,字仲,春秋齊國潁上人。初事公子糾,後事齊桓公為相。通貨積財,富國強兵,尊周室,攘戎狄,九合諸侯,一匡天下;輔佐桓公成為霸主,桓公尊為「仲父」。管子奠定齊國的法治思想,著重經濟管理,他曾說:「像烏鴉一樣暫時湊合在一起的人,因為沒有組織、沒有紀律,剛開始什麼都好商量,久了就什麼都看不對眼,互相唾棄。表面上雖然還維持良好的關係,但因為沒有交心,權力不在領導人的手上,而在屬下或幕僚,可說是暫時依附、沒有權勢的領導者。」後來「烏合之眾」被用來比喻暫時湊合,無組織、無紀律的一群人。
書證: 01.《意林》卷一引《管子》逸文:「烏合之眾,初雖有權,後必相吐,雖善不親也。殺生之柄不制于主,而在群下,此寄生之主也。」(源)02.《三國演義》第四三回:「曹操收袁紹蟻聚之兵,劫劉表烏合之眾,雖數百萬,不足懼也。」03.《封神演義 》第九三回:「據貧道愚見:今姜尚拒敵孟津,雖有諸侯數百,不過烏合之眾,人各一心,久自離散。只姜文煥兵臨城下,不可以力戰,當以計擒之。」04.《隋唐演義》第四一回:「自此三人協力,還有都頭唐萬仞、樊建威二人幫助,殺了長白山賊王薄。平原賊郝孝德、孫宜雅、裴長才,雖烏合之眾,亦連兵二十餘萬,虧他們數個英雄并力剿除。」05.《三俠五義》第一○○回:「趙爵久懷異心,將來國法必不赦宥,就是這些烏合之眾也不能成其大事。我何不將計就計,也上襄陽投在奸王那裡,看個動靜。」 -
用法
語意說明: 比喻暫時湊合,無組織、無紀律的一群人。貶義。
使用類別: 用在「散亂群眾」的表述上。
例句: 一群沒有組織的烏合之眾,是成不了大事的。這幫烏合之眾,只是仗著人多欺負弱小,沒什麼好怕的。倉促成軍的烏合之眾,怎麼可能贏得了訓練有素的籃球校隊。這支抗議隊伍是臨時湊成的烏合之眾,一聽到警察來了,就嚇得四處逃竄。看他們來勢洶洶,聲勢浩大,沒想到只是一群烏合之眾,三兩下就被打跑了。別看我們只是臨時組成的烏合之眾,隊員可都是一時之選,想贏就得拿出實力。合唱團的成員原本是烏合之眾,經過一星期的集訓,已能完美地演唱指定歌曲。 -
典源
文獻名稱: 《管子》逸文(據《意林》卷一引)
文獻內容: 烏合之眾,初雖*1*有權,後必*2*相吐,雖善不親也。#殺生之柄不制于主,而在群下,此寄生之主也。
註解: 有權:變通的理念。相吐:互相唾棄。 -
相關詞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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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
同: 「烏合之眾」及「一盤散沙」都是指沒有組織的一群人。
異: 「烏合之眾」側重於組成群眾為臨時湊合,沒有紀律;「一盤散沙」側重於組成分子人心渙散。 -
單字解析